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

来源:本站 浏览:6518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1日

隆回县思源实验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精准认定工作,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让更多有需要的学生获得资助,根据上级系列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认定对象

1、第一批:上级规定的13 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脱贫(原建档立卡)家庭、脱贫不稳定 (原建档立卡) 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 13 类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学生,应当认定为特别困难。

根据《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做好信息核实和困难认定工作,确保将 13 类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2、第二批:家庭因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影响孩子就学的,可以自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认定范围

在本校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中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认定原则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四、认定条件

认定范围内的学生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虽有正式学籍且符合上述条件,但已辍学或休学学生,在辍学或休学期间暂停申请资格。送教上门视为在校。

五、认定依据

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印发的《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930号)是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基本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

主要指家庭收入、资产、负债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

主要指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和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烈士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三)突发状况因素

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四)家庭负担因素

主要指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

主要是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情况。

(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

主要指学生户籍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物价水平及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六、认定权限

按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分类认定,其中:

(一)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有关部门认定

1.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学生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民政部门认定。

3.烈士子女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

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由残联部门认定。

5.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由工会部门认定。

(二)其他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评审、认定

七、认定等级

共分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具体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八、评审领导小组

(一)学校成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加健

副组长:王木军(常务)、刘芳、罗佐、谢金良、罗艳

组员:易海玲、马立银、胡芳强、沈翠菊、张钰曼、行政人员、各班主任

(二)学校成立评议小组

由学部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组成。

九、认定程序

(一)提前告知

通过家长会、公告栏、书面通知等形式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提前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

(二)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见《隆回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和家长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班级推荐

班级初步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对象。

(四)学部审核、学校认定

对提交了申请材料的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及等级认定和审核。

(五)结果公示

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满后,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公示情况应拍照存档。

(六)申请复核

学校老师、学生及其监护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学校认定工作组提出复核申请,认定工作组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公示调整或改正结果。

(七)备案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分类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并呈报上级部门。

十、日程安排

9月:根据全国资助系统数据、省一单式数据、全县贫困数据库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出13 类特殊困难群体,应当认定为特别困难。(开展第一批认定)

10月:除13类之外的家庭困难学生,可通过家长自主申请,提交相应的困难佐证材料。学部认定,学校审核。(开展第二批认定)

11月:按时上报困难学生数据,填报全国资助系统,省一单式系统等。

12月:年度总结,资料归档。

隆回县思源实验学校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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