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清廉邵阳建设监督保障的“十条措施”

来源:转载 浏览:990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2日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各市属企业、市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市委巡察办,机关各内设机构:



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同意,现将《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清廉邵阳建设监督保障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邵阳市纪委



邵阳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清廉邵阳建设监督保障的“十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更加有力有效发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清廉邵阳建设中的作用,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结合我市实际,在总结我市“廉洁单位”创建的基础上,现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保障责任,推进清廉邵阳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对清廉邵阳建设的监督推动。市纪委常委会加强谋划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强化指导督导,协助市委制定责任清单,明确任务举措,提出意见建议,建立分管市领导领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每年开展清廉邵阳建设调研督导不少于两次。各监督检查室要根据职责分工,每季度到联系地区和部门走访调研清廉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强统筹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各派驻、派出机构要监督推动被监督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抓好谋划安排,每半年听取一次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清廉建设的情况通报。


二、紧盯主体责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将清廉邵阳建设作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责任,围绕党委(党组)对清廉建设重视不重视、主体责任落实硬不硬、清廉建设目标原则把握准不准、推进清廉建设举措实不实、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紧不紧、工作成效好不好等六个方面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以“两单一书”等为抓手,严格落实省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十必严”措施和市委“30条措施”,督促党委(党组)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三重一大”公开等制度,以加强“一把手”监督促进清廉建设工作。深化主体责任报告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检查或专项抽查,并听取党委(党组)开展清廉邵阳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巡察工作要将清廉建设纳入重要内容,巡察工作报告要突出清廉建设的工作情况,适时开展清廉建设专项巡察。


三、纵深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按照“抓系统就要抓创建,管行业就要管清廉”的要求,以建设清廉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乡村、家庭等清廉单元为重点,聚焦牵头单位、责任部门,聚焦各清廉单元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列出清廉单元建设监督清单,实行项目化监督,建立监督台账,每月梳理进展情况,排查廉政风险点,及时掌握了解相关情况,持续跟踪督办,着力发现和纠正推进清廉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工作不实、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四、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和黄牌警示制度。市县两级纪委常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议,专题听取牵头部门抓清廉单元建设工作的专项报告,派驻、派出机构要与驻在单位建立会商研判机制,每两月至少会商研判一次以上,认真查找清廉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对发生《邵阳市“廉洁单位”创建考核评估办法(试行)》(邵市创廉发〔2020〕1号)文件负面清单情形八种之一的进行黄牌警示(①有违反政治纪律案件的;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③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被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的;④本单位、本地区出现塌方式腐败案件的;⑤因违纪违法问题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⑥信访举报量大、越级访重复访突出,得不到有效解决的;⑦出现涉黑涉恶案件和“黄赌毒”案件的;⑧有其他不宜评为“廉洁单位”情形的)。被黄牌警示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向纪委监委作出书面检查,并视情况进行处理。


五、以案促改深化清廉教育。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查、剖、改、教”相融合,健全完善“三书两会一公开”机制,对重大案件,每查办一起,同步形成一篇忏悔书、一份剖析报告、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地区和单位开好警示教育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凡是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案发单位党组织都要按照以案明鉴、以案明规、以案明纪开展系列警示教育;凡是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者在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事件的,应当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并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深刻检查;凡是在关键岗位、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案发领域相关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查找廉政风险点,推动以案促廉。综合运用市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警示教育片等载体,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管好配偶、子女及亲属,规范落实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投资、兼职、家属子女从业等重要事项。


六、大力培育“清廉示范点”。重视发挥标杆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围绕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乡村、清廉家庭建设,适时筛选一批有基础、有特色、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市本级“清廉示范点”培育对象,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认真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评选确定一批“清廉示范点”,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点督导,以点带面推进清廉邵阳建设整体提升。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根据各地清廉单元建设进展,培育县市区“清廉示范点”。


七、构建清廉文化矩阵。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塑造一批清廉建设品牌、打造一批清廉传播阵地、推出一批清廉精品力作、形成一批清廉理论成果、健全一批清廉工作制度、命名挂牌一批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做优做强清廉邵阳“一网一微”主阵地,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全方位做好清廉邵阳宣传工作。在办公场所、机关院落、办事窗口、公园广场、公共交通等处所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投放公益广告等。鼓励支持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合本地清廉资源禀赋和民族特色,创作歌曲、舞蹈、戏剧、书画、微视频等清廉艺术作品,营造清廉邵阳建设浓厚氛围。


八、推动守正创新、先行先试。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和工作路径,在清廉建设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有所突破。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植入纪检监察工作,以“互联网+监督”“监督服务微信群”“随手拍”等为载体,搭建综合分析、跟踪督促、信息反馈、情况通报、分类指导等智慧监督平台,推动清廉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将清廉建设纳入“带着板凳进村”活动重要内容,督促完善基层清廉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鼓励基层创新,先行先试。基层创建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法定职责和工作责任,依托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在创建内容、形式、方法、步骤上推陈出新、与时俱进。


九、防范和戒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各部门坚持目标引领,立足长远、重在实效、久久为功。清廉建设工作不图热闹、不搞花架子、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做表面文章。对流于形式、走过场、“做虚功”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整改不力、屡改屡犯、搞虚假整改、欺上瞒下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十、强化清廉建设考核评估。实行清廉单元建设“四挂钩”,将清廉单元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前置条件,把清廉单元建设纳入绩效管理内容、单位年度考核体系、党建工作评议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和评估办法,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征求人民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单位清廉和服务方面的意见,切实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贯穿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使用之中。注重社会评价和社会效果,采取有效方式测评社会各界对清廉邵阳建设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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