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文学社章程

来源:胡芳强 浏览:3403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6日

思源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思源文学社以挖掘学生潜质,发展学生个性特点,提高综合素质,扶植文学新人为目的,以校报、广播站、黑板报等为阵地,开展各项活动,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文学鉴赏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打造书香校园,提升学校品位,形成学校语文教学新特色。

思源文学社要求社员热爱文学,能自愿参加文学社各项活动,携手共创“思源文学社”辉煌的明天!

第二章 文学社社员权利

一、社会员有权参加文学社和学校组织的有关文学方面的活动,包括各种讲座、辩论、竞赛、笔会、采风等。

二、社员的各类作品在校内有优先发表权,优秀作品将向上级报刊推荐发表。

三、社员在文学社中积极参加活动,对投稿踊跃,表现优秀者,将酌情予以奖励。

第三章 文学社社员守则

一、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不得无故缺席,凡缺席两次者取消社员资格,凡迟到三次者取消社员资格。

二、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三、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义务,每月向社团组织人员交稿篇,凡两次不交者除名。

四、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有采集优秀稿件的义务。

五、文学社成员有义务向社团交社费。

六、文学社成员有义务将社团的宣传报栏办好。该活动实行“轮流制”,若社内负责人在检查时发现质量不高和态度不好的现象,应予以批评。

第四章 文学社组织

文学社拟设顾问数名,社长一名,副社长名,下设宣传部、组织部、编辑部、记者部等(每个子部根据工作量配备指导老师)

社长职能:负责本社全局性决策,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全社工作的计划、安排,人员的调配和管理,还负责统一各部意见和工作步骤,协调和统一各部关系,代表本社对上级负责,申请经费,拉取赞助,接受任务。

副社长职能:重点负责协助社长搞好一切日常工作,处理本社经费的统计和报销,还要求负责处理好各方面的联系:一方面是社员和指导老师的联系,另一方面是社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系,信息的交流、反馈和传递。

编辑部:是文学社的支柱和主要力量,由具有文学专长的人员组成。负责文学社稿件的审阅、修改、定稿等工作,同时筛选优秀稿件向报社、杂志社、校报等推荐。没有发表的稿件由编委会送还给作者本人,文章后应写上批语。

宣传部:为文学社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文学社开展各项活动内容,意义的宣传工作,包括对内,对外方面。每周固定播出校园新闻,及时反映学校、班级的各项工作与活动,播出听众点歌、学生佳作、名家散文、新书介绍、现代文化长廊、流金岁月等栏目,与校广播站协同工作

组织部:负责协会干部日常工作和各项活动中监督和会员的管理,并做好记载,以便年终考核。

记者部:追踪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准确、及时、迅速,客观地采访报道校内外大事,时事和知名人士。小记者在这个集体里不时扮演着组织者、参与者、受益者,他们学会选择,在适应主体发展的领域里指点江山,他们的视野触及社会,描绘出一道道生机勃勃的风景线。

第五章 文学社活动安排

社团活动:每周校安排的课外活动时间,即文学社成员活动时间。由副社长轮流主持,请有丰富写作经验的名家讲座

基础讲座:每周一期,由文学社安排辅导老师或者校长邀请名家做讲座。所有社员都必须参加。

主办报刊:每学期定期出两期社团自己的刊报,辅导老师作技术指导,争取都由学生自己主办、组稿、编辑、出版向全校发行,校外传播,加强学校正面宣传,提高学校影响力

采风活动:每学期1-2次采风活动,学生自己组织,教师引导。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文学社成员迟到一次者给予批评,迟到二次或缺席一次者给予警告,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给予除名。

第二条、文学社成员交稿的稿件,必须约定时间内收齐,一次不交稿者,给予警告,两次不交稿者给予除名,被除名的社员将在文学社专栏中宣布除名消息及其原因。

第三条、文学社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拔款,拉取赞助商提供活动经费,社员暂不交纳社费。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优秀稿件的奖励等费用。(如因活动特殊,可以临时缴纳用于活动的费用。)

第四条、文学社成员发表在本校社团活动范围之内的刊物或者成果集将根据质量给予奖励。

第五条、文学社将鼓励成员以“思源文学社”社员名义参加校外各种文学活动,组织并指导社员参加各种作文比赛,所获奖励由文学社根据等级予以奖励,方案另定。(未以文学社名义的除外)

第六条、入社方式:

凡认可并遵守《思源文学社章程》,爱好文学且有志于业余创作的我校学生,均可向文学社提出申请,经文学社批准后,即可加入这一组织。

1、 定期自愿报名入社:在班主任或者文学社辅导教师处填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发给《思源文学社》社员证。副社长负责做好资料录存。限每学期开展一次。

2、 不定期择优选拔入社:每学年社团都将不定期发现、引导并择优选拔新社员,根据想加入文学社的人员的意愿,在选拔时要讲述自己参加文学社的原因,讲清自己的优势,明确自己的擅长以及愿意承担什么样的工作。由文学社根据名额和优异程度集体审核研究决定。

第七条、退社手续

1、 递交退社申请,包括退社的合理理由。

2、 经过辅导老师的同意。

3、 在社内宣布退社人员的有关消息。

4、 收回退社人员一切有关文学社的证件。

第八条、违纪处分

文学社负责人和会员均须遵守章程和社内决议,实事求地宣传文学社,脚踏实地地搞好组织建设,对违反章程和社内决议,对文学社造成不良影响者,将视情节轻重作出如下处分:

1、凡不服从组织安排作开除处理;

2、对工作不认真、不按时完成的,将其工作主要负责人免职,对其本人留职观察,按其表现再做处理;

3、凡违反校规受到处分的作开除出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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